本标准规定了工业蒸汽锅炉水汽系统节水降耗的设计、安装调试、使用管理和效果评价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3.8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及其水汽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6 工业锅炉水质
DL/T 5190.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4部分:电厂化学
HG/T 3523 冷却水化学处理标准腐蚀试片技术条件
JB/T 2932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回水 back water
锅炉产生的蒸汽经过热交换或做功后返回到回水回收系统中的水。
3.2 回水率 rate of back water
一定时间内累计回水量占锅炉累计蒸发量的百分率。
3.3 回水回收利用率 utilization rate of recovered back water
一定时间内锅炉累计回水回用量占累计回水量的百分率。
3.4 结垢速率 fouling rate
锅炉受热面每年增加垢的厚度,以mm/a计。
3.5 挥发性碱 volatile alkali
对水汽系统金属具有保护作用的挥发性碱性物质。
3.6 成膜胺 film forming amine
能在金属表面上均匀地形成一层憎水性保护膜的胺。
3.7 表面式加热方式 surface heating modes
蒸汽与被加热介质严密隔绝,通过金属表面传热进行加热的方式。
3.8 汽水损失率 percentage of steam and water loss
定时间内汽水累计非正常损失量与锅炉累计蒸发量之比。
注:非正常损失指跑、冒、滴、漏和因回水水质不合格不能回收的汽水损失。
4.总则
4.1 在保证锅炉安全可靠和满足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应提高回水回收利用率,降低排污率,减少汽水损失,促进工业蒸汽锅炉节水降耗。
4.2 工业蒸汽锅炉房及水汽系统设计时,一般应考虑回水回收系统的设计。无回水回收系统的在用工业蒸汽锅炉,蒸汽冷凝水有回用价值的,应增设回水回收系统。
4.3 应通过适当的水处理方法,防止水汽系统腐蚀,确保回水水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4 锅炉排污率应根据锅炉水质监测结果合理控制。在确保锅炉水质符合GB/T 1576的前提下,降低排污率。
4.5 锅炉使用单位应加强运行管理,切实做好锅炉水处理和水质监测工作,减缓锅炉结垢速率和金属腐蚀速率,减少水汽系统的跑、冒、滴漏,降低汽水损失率。
4.6 工业蒸汽锅炉节水降耗技术应结合锅炉及水汽系统具体情况选用水处理设备和药剂。对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药剂、新设备应积*、慎重地使用。
5.设计要求
5.1 工业蒸汽锅炉房及水汽系统节水降耗设计,应结合系统特点,合理选择水处理工艺,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节约能源和水资源、保护环境、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并便于安装、操作和维修。
5.2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蒸汽锅炉供热系统,在设计时,根据用户的实际情况,除了必须采用混合式加热的,一般应选择表面式加热方式;被加热介质不会对回水造成污染的,宜采用闭式回水装置。
5.3 回水回收系统材质的选用,应根据被加热介质的腐蚀、冲击、沉积等因素,以及材质的耐腐蚀性、机械性能和回水回收系统结构等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确定,保证系统在采取正确维护、加药处理措施条件下不出现严重腐蚀和泄漏。
5.4 设计的回水回收利用率宜大于90%,水处理工艺应使回水水质符合表1的规定,并保证给水水质符合GB/T 1576的要求。
5.4.1 系统中不含有铜或铝材质的,不测定总铜或者总铝的含量;
5.4.2 回水占给水的百分率大于50%时,回水总铁含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回水占给水的百分率不大于50%时,回水总铁含量应符合GB/T 1576的回水水质要求。
5.5 为了防止二氧化碳、氧等对热交换设备和回水系统金属的腐蚀,锅炉或回水系统应有可靠的加药设施。如果加药处理影响被加热介质的应用,则应采取其他必要的处理措施,除去回水中的垢性物质和腐蚀性物质。